取钥匙高楼坠亡,谁该担责?

  朋友忘带家中钥匙,本来联系了开锁人,然而在等待期间,情急之下,自信不会出事的他却自作主张,想要通过爬邻居家阳台的方式进入朋友家。没有想到,短短一瞬间,他就从8楼坠落,身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面对死者家属提出的人身损害赔偿,朋友应否担责?邻居是否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匆忙赴约  女网友忘带钥匙

  2014年7月,刘丽莎和胡潇哥通过网络结识,两个同样从外地来上海打工的人因为年龄相近,有共同语言,便互相留下了电话号码。相识一周后,胡潇哥便来到了刘丽莎的家中,两人一起上网搜索招聘信息。之后的交流中,胡潇哥得知刘丽莎很有求职经验,便请对方帮自己在网上找工作。对此,刘丽莎满口答应。过了几天,刘丽莎看到了一份比较合适的工作,就帮胡潇哥发了求职信息。第二天上午,刘丽莎打电话将这件事告诉了胡潇哥,胡潇哥很高兴,约刘丽莎一起吃饭。很快胡潇哥就到了,刘丽莎因为离家时走得匆忙,竟将家门钥匙忘在屋里。
  “我把钥匙忘在家里了,等会儿回来要叫人来开锁了。”刘丽莎一见到胡潇哥便将这件事告诉了他。随后和胡潇哥一起去了饭店。席间,胡潇哥心情不错,还喝了一些白酒和啤酒。不过在刘丽莎看来,胡潇哥喝得不多,行动还很自如。吃完饭后,胡潇哥还执意要送刘丽莎回家。
  当天下午2点左右,刘丽莎在胡潇哥的陪伴下到家了,乘电梯时,刘丽莎就按照电梯里张贴的开锁广告拨打了电话,想请人上门开锁,不料对方却说有事来不了。到了家门口,刘丽莎又打电话给物业,请他们帮忙来开锁,物业称自己也没办法,但给了刘丽莎一个开锁电话。刘丽莎拨通电话向开锁人说明情况后,对方答应马上会过来。
  根据刘丽莎的说法,本来她只要等待开锁人到来就可以解决问题,没想到胡潇哥却自作主张去敲隔壁邻居家的门了。


极度危险  爬阳台坠楼身亡

  当天,住在刘丽莎隔壁的吴先生听到敲门声后前来开门,见到的是一个陌生男子,这个男子就是胡潇哥。胡潇哥对吴先生说:“我是你们的隔壁邻居,我的钥匙忘在家里了,现在进不了家,你能不能让我从你们的阳台上翻过去拿一下钥匙?”
  胡潇哥的话让吴先生吓了一跳,要知道他们住的是8楼,担心安全问题的吴先生拒绝了胡潇哥:“我们这里是8楼,你翻过去要是出了意外怎么办?门上不是有开锁电话吗?你可以跟他们联系开锁的事情。”
  刘丽莎似乎也是在此时才知晓胡潇哥想要从邻居家阳台爬到自己家去的想法,于是赶紧劝说胡潇哥打消翻阳台的念头,还是耐心等候开锁的人来。胡潇哥也不再坚持,和刘丽莎一起下楼等开锁人来。此时正值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开锁的人却迟迟没来,觉得过意不去的刘丽莎便让胡潇哥先回家,别陪着自己等了。
  按照刘丽莎的说法,胡潇哥听了她的话后是走了的,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的,胡潇哥又出现了。据刘丽莎回忆:“大概下午3点左右,我在家门口等开锁人,和邻居吴先生住在一起的沈小姐开门出来,说是准备到楼上收衣服,她家养的狗也跟了出来,我因为熟悉这条狗就去摸它的头。这个时候,胡潇哥突然就出现了,还跟沈小姐说要进去看看。还没等沈小姐同意,胡潇哥就自顾自地闯了进去,我不放心,就跟了进去。”
  原来,胡潇哥还是想通过爬阳台的方式进入刘丽莎的家。刘丽莎和沈小姐等人都劝他不要翻阳台,但是胡潇哥听不进他们的劝告,执意攀上了阳台。而悲剧就在一瞬间发生了,胡潇哥似乎是脚下一滑,摔下了楼。之后,他被送往医院救治,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死亡。


家属提讼  向网友邻居索赔

  胡潇哥的死亡让他的家人极度伤心,家中顶梁柱轰然倒塌,胡潇哥的妻子、子女、父母一时难以接受,他们将胡潇哥的死归咎到刘丽莎身上,同时认为邻居吴先生和沈小姐也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4年8月,胡潇哥的妻子、子女和父母等5人共同诉至法院,称事发当日,胡潇哥是为了帮刘丽莎取钥匙,才想从邻居吴先生、沈小姐居住处的阳台上翻越到刘丽莎屋内,然而在翻越过程中空调架脱落,导致胡潇哥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请求法院判决刘丽莎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48万元,吴先生、沈小姐应与刘丽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经胡潇哥妻子的申请,法院向刘丽莎居住的小区物业部门调取了事发当天刘丽莎所住房屋大楼入口处的监控录像资料。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双方对该监控录像资料的真实性没有异议。
  面对胡潇哥家人的责难,刘丽莎辩称,她和胡潇哥原来根本不认识,只是通过网络认识的网友。刘丽莎说自己在上海打工,已经失业几年,没有生活来源,都是靠父亲接济生活,对胡潇哥的去世,她只能表示同情。
  刘丽莎的律师提出,胡潇哥没有高空作业资质证书,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攀爬高楼属违法。胡潇哥听不进刘丽莎和邻居的竭力劝阻,在没有征得邻居同意的情况下,强闯民宅,既不合法,又不属于善良风俗范围。案发时,刘丽莎的生命和财产没有面临实际危险,没有处在危急或急迫的情况下,不需要胡潇哥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显然胡潇哥违法的鲁莽行为不应鼓励和倡导,所以胡潇哥家人的诉请没有任何法律与事实依据,请求驳回诉求。
 

邻居辩驳  擅闯家门无责任

  在案件审理中,吴先生和沈小姐也都辩称胡潇哥的死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吴先生表示,意外发生当天下午两点多,胡潇哥曾敲他们家的门,询问是否可以爬阳台去隔壁,出于安全考虑,吴先生拒绝了他,并且让他打电话给专业开锁人员,对方也答应了。关上门后,吴先生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大约过了40分钟,吴先生听到外面很吵,就从卧室走到客厅,结果看到沈小姐、刘丽莎等人站在自家阳台,他正奇怪发生什么事,走到阳台要询问时,就听到刘丽莎大叫起来。吴先生马上往阳台下的草坪看,只见一名男子俯卧在草坪上,似乎是从楼上摔下去的。后来吴先生才知道,这名摔下楼的男子就是之前来敲过门的胡潇哥。“我后来没有给胡潇哥开过门,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吴先生说,他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对于事故的发生,吴先生认为,胡潇哥第一次要求进到家中阳台察看时,他已经拒绝了,第二次胡潇哥是没有经过同意就私自进入。胡潇哥的死亡与他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他不应该对胡潇哥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应该予以赔偿。
  沈小姐的说法和吴先生的类似,“我本来牵着狗,怕狗扑到刘丽莎,没有注意胡潇哥是什么时候进去的。”沈小姐说,“他进屋后就直奔阳台,说想要爬到隔壁去,刘丽莎一直劝他不要爬,还拉住他。但胡潇哥很坚持,而且他已经站到阳台的栏杆上去了,我们劝也劝不住。后来他忽然就摔下楼了。”
  亲爱的读者:男网友冒险闯入邻居房间要翻阳台为女网友取钥匙,结果不幸坠楼死亡。面对死者家属148万元的赔偿要求,女网友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被入室翻越阳台的邻居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呢?
  (答案见本期)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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