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治党塑造“规矩的政治”

  治国要依法,管党治党靠什么?10月24日至27日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历史性回答——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制度。此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立规明矩。十八大以来的种种信号表明:制度治党,已成为执政党的重大战略选择。
  学者吴思曾经提出“潜规则”的概念,旨在描述公共权力运行的不良生态。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潜规则”主导权力运行的不正常现象时有所闻,比如,某些行业领域发生“坍塌式”“断崖式”腐败。一些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军规,思想行为游离于组织之外,有的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出身、领域、经历划界立“山头”,有的痴迷于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对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阳奉阴违,等等。
  “潜规则”靠什么来破除?政治生态靠什么来净化?执政党的凝聚力、领导力靠什么来保障?面对新的执政使命和现实问题积弊,从严治党已是必然选择。而破除潜规则的根本之策,则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使潜规则失去生存的土壤和市场。一个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超大型政党,要领导好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国家,如果没有统一、权威、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如果不能严格淬炼锻造好自身,很难想象能够治理好整个国家。
  中共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制度性逻辑清晰可见,其主要标志是,通过健全党内法规、严格纪律约束、强化问责实效等途径,以党纪国法军规重塑一种“规矩的政治”。2012年至2014年,中共中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23000多份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并首次编制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短短4年内,中共中央制定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已超过50部。目前,150多部现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已构建起一个以党章为核心的制度体系,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定下严规矩、立起高标准、画出红底线。
  “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以制度形式体现的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筋”或“稻草人”。只有严格执纪,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防范“破窗效应”。中共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出实招、见实效,通过动真格的纠风肃纪,对违纪违法坚持“零容忍”,执行纪律规矩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中央纪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9月,全国已有101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次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夕热播的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披露了十多个省部级高官落马后的忏悔,更是引发社会热议。这种自揭“家丑”的勇气,不仅传递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更宣告了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党员、特殊公民的铁律。
  显而易见,一手抓建章立制,一手抓监督问责,呈现的正是从严治党、制度治党的基本路径。党纪党规的完善与实施,预示着党内治理规范化、法制化程度的提高,这必将推动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程式化、健康化、有序化。而制度治党作为管党治党方式的战略选择,意味着管党治党已从侧重治理党员干部权力的经济腐败,升级为针对整个执政党系统内的权力进行生态化治理,折射出执政党自身治理境界的跃升。制度治党是一种体系化的转型,目的乃是走向“规矩的政治”,即通过党内制度体系的重建以及严格的监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培育各级政治权力良好的政治行为习惯,进而重塑遵守规则、敬畏制度的执政权力运行新生态,最终为国家治理奠定“规矩的政治”。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