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贿赂款修建寺庙的 移民局局长

建庙资金从何而来?

  近年来,河南省唐河县的移民不断反映,移民的安置房质量不高,甚至有移民围堵县政府。还有群众反映称唐河县移民局局长刘浩利用职权大肆索贿受贿,和他人合伙在石柱山上修了五座庙宇。
  各级党委政府如此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工作,有人敢铤而走险吗?唐河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吴建宇听到这些信息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高山上修建庙宇这几个字总在他脑海里跳跃。
  石柱山位于唐河县城东35公里处马振抚、祁仪两个乡境内,山体东西走向,长约40公里,海拔576米。山顶有两块大石屹立如柱,高约14米,故称“石柱擎天”,为唐河县八大景之一。柱有环痕,旧县志载,系大禹导淮治水系舟处。和蚌献瑞、鹰视苍穹、平湖醉春、金蟾祈福等景点,雄、险、秀、奇、幽五景兼备,是修身养性的绿色世界、娱乐健身的天然氧吧。
  2015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春意盎然,吴建宇带领他的两个战友徒步登上石柱山山顶。在山顶上,吴建宇不像其他香客一样虔诚地烧香膜拜,三个人四处观望:在高山上修这几座庙,造价至少要上千万元,但功德碑上记载的善款多则捐1万元,少则捐100元不等,与修庙实际费用并不相符。
  经侧面打听,此庙并不是宗教局拨款修缮,那么其余的善款从何而来?难道真是刘浩投资修缮?吴建宇等人遂将线索向检察长汇报,引起领导高度重视,遂组成专案组进行分析研究。
  经分析认为,刘浩作为移民局局长,负责移民安置、稳定、移民住房建设、基础工程、公益设施等工作,掌握众多移民项目工程申报、拨付工程款的大权,极有可能涉嫌移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因此,唐河县检察院决定制定周密计划,开展初查。
  反贪侦查人员分兵两组进行初查。一组主要对刘浩的基本情况、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兴趣爱好、生活习惯、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外围摸查;另一组则从刘浩担任移民局局长时的职务入手,以预防调查为借口,重点调取了刘浩主管的移民住房建设、基础工程、公益设施等项目的有关资料。
  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结果让侦查人员大吃一惊:刘浩及其家人的银行账户上仅有十余万元的存款,普通单元房1套,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资产。秘密调取刘浩的通话记录,前十大密切联系人与承包移民项目工程的负责人也并不相符。刘浩的银行账户也与这些负责人没有异常往来。难道是查错了?侦查人员并没有放弃,转而再查刘浩的密切联系人。
  再查刘浩的前十密切联系人的通话记录,发现了疑点,联系人中的谢某与承包移民项目工程的负责人联系频繁。
  谢某是何许人?为何与承包移民项目工程的老板们联系如此密切?经调查,谢某只是县城一家经营汽车轮胎店的老板,自己并不从事建筑行业。而通话记录显示,通常是在承包移民项目工程的负责人与谢某联系后,谢某再与刘浩联系。而且谢某通常转账给刘浩大额资金,由刘浩再取出。谢某很有可能是刘浩受贿的中间人。侦查人员决定从谢某这一关键性人物身上入手,寻求突破口。
       

既然迷信鬼神,审讯就从这方面入手

  侦查人员秘密接触谢某。谢某初始抵触情绪相当严重,要么沉默不语,要么装疯卖傻。“我就一个卖轮胎的,和你们检察院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找我干啥?”翻来覆去就这几句话。
  “你和检察院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相信,但你的亲戚朋友当中不可能和检察院没有关系。”反贪干警对其进行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抛出这样一句话,让谢某一时陷入迷雾,低头深思起来。
  反贪干警在对其进行思想、法律、政策教育的同时,出示了他与刘浩及承包移民项目工程的负责人之间不正常的联系记录,并抛出他将钱转账给刘浩的经济往来等证据。
  在强大的攻势下,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谢某的心理防线被彻底击溃,供述了自己与刘浩合伙在石柱山上修庙的事实,并坦言应刘浩要求,自己替刘浩收受以捐钱修庙为名索取钱物的事实。
  随后,侦查人员秘密接触了谢某提到的涉嫌行贿的人员。在调取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财务账时,发现有一张2012年谢某打的5万元收条。但今年3月这5万元钱又收回。经询问总经理李某得知,2008年,李某所在的公司承揽了唐河县移民安置房的设计工作,2010年在工程款拨付之际,刘浩找到李某,给了他5万元的发票,要求他捐5万元修庙。为顺利拿到设计费,李某被迫同意。
  2012年,刘浩听说检察机关在调查原主抓移民工作的一名县领导,遂找到李某,要求先将这5万元钱放在公司财务处,等风声过了再送给他。2012年9月,谢某按照刘浩要求将5万元拿走,并给该公司出具收条。固定刘浩索贿5万元的证据后,经检察长决定,果断对刘浩涉嫌受贿立案侦查。
  “不审势则蜿蜒皆误,善攻心则出奇制胜。”审讯是突破贿赂犯罪的关键,能否拿下刘浩的口供关系到案件的质量和进展,是突破案件的重中之重。
  刘浩多年从事领导工作,文化水平高,反侦查意识强。到案后,先是利用自己得过几次脑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体弱多病的身体做文章,说什么也记不清了,没有任何经济问题,甚至开始绝食,向办案人员施压。
  侦查人员调整审讯策略,利用宗教中信徒必须诚实、向善、虔诚的基本要求和刘浩对话,刘浩开始心虚、回避、躲闪。同时,侦查人员和刘浩一起回忆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和伤心往事,拉近感情距离,刘浩开始不再绝食。在看到刘浩有动摇的思想之际,侦查人员开始反复给刘浩讲法律、讲政策,并适时将李某的证言及调取的收据等厚厚的材料放在刘浩面前。
  面对证据,刘浩不得不将自己利用掌握移民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拨付工程款等职务之便,以修庙为由,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事实全部供认不讳。
  

信念坍塌,山村飞出的金凤凰折了翅

  刘浩,1964年10月出生于唐河县石柱山下的一个只有十来户人家的小山村里,这里背靠石柱山,交通不便,信息闭塞。
  家境贫寒,从小有远大抱负的刘浩立志要好好学习,走出山村,光宗耀祖。1983年,刘浩顺利考入大学,他是方圆十几里地范围内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个大学生,父母见人就笑得合不拢嘴。1987年大学毕业后,刘浩又顺利地分配到县城工作,终于跳出了农门,摆脱了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滴汗水摔八瓣的山村农民生活。
  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刘浩兢兢业业、埋头苦干,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2005年9月,又被组织部门任命为县移民局局长。履职伊始,刘浩雄心勃勃,决心干好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他和同志们没黑没明地摸爬滚打,唐河县移民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
  随着刘浩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身边吹捧的人也越来越多,他自己也飘飘然起来。面对别人送来的钱物,他半推半就地收下。事后感到心里不踏实,他竟然想到从鬼神处寻求庇护,而让其越陷越深的恰恰是封建迷信。
  据刘浩多次向别人讲,一天夜里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原来是一方诸侯,有一天在后花园里,遇见了漂亮伶俐的小丫环后,心血来潮,把小丫环强暴了,不堪凌辱的小丫环跳井自尽了。小丫环的阴魂去天庭告御状。当他被捉拿去天庭的路上,恰遇太白金星。太白金星告诉他,只要信佛,并修建20座庙宇,才能够赎罪,到阴曹地府之后,就可以超度托生了。
  人人都会做梦,而且梦有千千万万。为了来世能够超度托生,从此,他把全部希望寄托在信佛上了。
  2008年,因一名“算命大师”的偏方治好了自己久治不愈的病,刘浩更是痴迷于“玄学和风水”。一天夜里,刘浩梦到自己在山上建庙宇,之后便找到大师解梦。大师说这是积德行善的好事,一旦建成可以助他今后“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在大师的指引下,刘浩到处寻找“风水宝地”,最终锁定了唐河县马振抚乡东南方向的石柱山。2009年9月,刘浩便开始在石柱山上筹建能保佑自己的“天柱宫”。
  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念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
  思想上的防线一旦松动,私心杂念就占了上风,曾经严格遵守的纪律和规矩就会被打破。山村里飞出的金凤凰,满怀雄心抱负的一个有为青年,家中客厅显眼的位置,竟供奉着佛像,摆放着宗教用品和算命书籍。就连他老家的大门,也是找高人指点后改变方向,和村里其他人家的大门朝向明显不同,他的办公室里也供奉着佛像。
  唐河县地处豫西南南阳盆地,148万人,是河南省十个移民试点县之一,也是全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总量第二大县,共安置移民20487名、4800多户。全县18个安置点规划生产安置用地28707.984亩、建设用地2510.52亩、养殖园区用地967.25亩,涉及全县13个乡镇87个行政村。
  移民迁安是一副山般沉重的担子,它一头挑着国家行动,一头挑着百姓利益,当地党委政府把它列入“一号工程”。然而,刘浩为了圆自己的梦,竟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移民安置工程的每一个角落。
  2008年,唐河县某设计有限公司承揽了唐河县移民局移民安置点住房设计工作,其间,刘浩以在石柱山建庙为由要求该公司经理李某为其解决5万元费用。李某为了设计工作得到刘浩的支持,按照刘浩的要求分别于2010年1月和4月先后交给刘浩现金5万元。2012年1月,唐河县主抓移民工作的县领导刘某被检察机关调查,刘浩惧怕罪行败露,于2012年3月到李某的办公室将5万元现金退还给李某。2012年9月,刘浩见刘某案件并未涉及自己,便安排谢某向李某要回已经退回的5万元,谢某从李某处要回5万元后,交给了刘浩。2015年3月,谢某被检察院调查,闻讯后的刘浩坐卧不安,于2015年3月通过司机再次将该5万元退还给李某。
2011年,唐河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南水北调源头丹江口库区移民实用生产技能培训,由唐河县移民局负责管理和培训费用的拨付工作。2011年12月,刘浩在石柱山的庙宇建造工作因为资金短缺即将陷入停工状态,一天晚上培训学校负责人潘某宴请刘浩,让其尽快拨付培训款。刘浩避而不谈培训款的事情,一味地诉苦说,修建庙宇造福苍生,可资金紧张。心领神会的潘某当即答应愿意捐款10万元。随后,潘某分别于2012年1月和3月先后为刘浩修建的石柱山庙宇捐款10万元。阳光技能培训学校也顺利地拿到了移民局拨付的培训款83.5万元。
  不信马列信鬼神。一名共产党员的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刘浩任职唐河县移民局局长期间,在对外承揽移民工程项目、移民工程监理项目、拨付工程款、移民自建房差价款、移民生产实用技能培训、移民安置点住房设计、为他人结算工程款、移民工作评先表彰以及人事调整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索要、收受21人贿赂款38.2万元,全部用于石柱山庙宇建设。
  2015年8月26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人民币38.2万元依法判处刘浩有期徒刑12年。刘浩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认为,刘浩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2016年9月,依据新修订的刑诉法及两高司法解释,依法判处刘浩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此时的刘浩幡然悔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辜负了党的培养,忘记了党的宗旨,放弃了共产主义信仰,大搞封建迷信。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收了不该收的钱、办了不该办的事,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我醒悟得太晚了!”
  移民安置领域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唐河县检察院针对移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在内部管理和廉政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发出了检察建议,并在移民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唐河县移民局迅速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纵观刘浩腐化蜕变过程,充满着贪婪无度、猖狂专横、信仰迷失等“毒素”。人们不禁疑问,他的信仰哪儿去了?根源就在于信仰的错位、精神的“缺钙”。不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不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党性宗旨,而把价值追求、事业成败寄托在“念经拜佛”上,最终迷失自我。人民群众才是主宰我们事业兴衰、前途命运的“佛”,只有对群众心存敬畏、心存感恩,将“好钢”用在民生民利的“刀刃”上,恪守为民之责,多做利民之事,而不是修建佛堂、佛像劳民伤财的虚无之功,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 
  刘浩在“边贪腐,边修庙”中寻求心理慰藉,寄希望于鬼神来消除自己违纪违法后内心的不安,进而越陷越深。虽然他受贿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但触犯了法律,仍然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