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连载之三十七

纠缠十三年的 无罪判决

庭后较量

  庭审后回到北京,我并没有在办公室里整理这个案子,而是住进了一家宾馆,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完全没有了时间概念,开始“日夜心中思想”。我知道我的目的,我必须要得到无罪的结果,别无选择。法律问题简单明了,案情背景却异常曲折复杂,加之12年之久的不停追诉,何处是解开这团乱麻的头?
  庭审尽管结束,但是庭后的暗战才拉开序幕。
  几天的苦思冥想,我总结出:12年不停地折腾,其实这个案子已经做成了夹生饭,我们不能再加点水继续煮了。我们需要的是来一次重起炉火的战术方法。原来那么多次的协调,那么多的领导关注,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一切研究、协调、请示、汇报,全是在一个封闭的体制环境中进行,不突破这个封闭的体制环境,案件难以有新的起色。
  我就利用这个案子里那么多的程序违法问题、违反法律规定的请示汇报、超期审理等,作为新闻点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同时,我又将在与黄政耀家人沟通时,了解到黄政耀在部队的一些情况,融入我的思路。一周之后,我在宾馆里完成了一篇以福州司法生态为题的长篇文章,这篇文章运用罗列的方式将一起“无聊的冤案”进行了剥皮式的揭露。
  很快这篇文章被广泛传播,有的人对案件本身感兴趣,有的人对黄政耀的身份感兴趣,加上之前开庭的新闻报道,“黄政耀翻译收费被控贪污”“福清又出一个大冤案”等成为一个舆情事件。包括“环球网舆情”“人民网舆情”在内的舆情监测机构,均监测到了该案的社会反映,“环球舆情”还作了一个详细的舆情分析报告。
  不用想,成为舆情事件的这则新闻,福建高院的院长一定会看到,而这样的媒体轰炸,对于刚平反了念斌案和吴昌龙案的福建高院院长来说意味着什么。
  如果说念斌案、吴昌龙案在法律界定上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冤案,但是对于黄政耀这样一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事实不持异议的案件,唯一要解决的就是法律适用问题。
  那么是个人都会知道,凭借自己的劳动所得怎么也不可能变成贪污这个道理。我相信这个案子的法律定性,不会在一个真正的法律人那里出现争议,没有法律后果上的后顾之忧,放手舆论的发酵,到了一定的时候,这舆情就是专门配发给迷糊的福建法院的一剂醒脑药,也是给他们清醒之后一个可以坚守正义的理由。
  果然,即便是在反腐的大背景下,这个司法局长的贪污案也被广大网民普遍质疑,舆论风潮一时再次掀起。这样一来,本来就是福建高院定下的“有罪,并不得在10年以下判刑”的所谓批示就会被重新审视,而这必将催生法院内部新的研究和讨论。我甚至还预判,福建高院完全有可能将此案提交院专咨委讨论(每个高级法院都会有自己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而一旦启动这样的讨论,我相信,每一个专家都会认定这个案子百分之百无罪。那么,如果专家咨询意见一致认为无罪,即便是福建高院曾经在2014年作出或者默认原来的“有罪”批示,现在它还敢逆天行动,将此明明白白的冤案判定有罪吗?我想,它不能,也不会。
  长期的司法实践,我深知一些领导对舆情要比对案件本身重视。当一个案件受到全国人民一波接一波质疑的时候,那不就是人民的声音吗?我们的法院不正是叫做“人民法院”吗?但是我也深知,这个案子最为不利的因素是2014年6月的一审判决与十年之前的福建高院批示意见一致,而且这个一审判决正是在现任院长当位之时下判的。如果说要改,那就说明福建高院将要痛苦地纠正自己刚刚犯下的错,对于刚刚因为平反了念斌和吴昌龙案而获得一些好评的福建高院来说,这种纠错无异于拔去自身的鳞片,何其痛苦、何其艰难。


雪片飞书进庙堂

  近年来,很多律师开始在一些案件中学会了写公开信,将一些案件中的冤屈和错误陈述给相关机关,希望能引起重视和关注。但是作为最早使用过这些方法的律师,我发现这一招早就不灵了。各地司法机关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舆情监控系统,甚至有的还和一些媒体合作做舆情分析,有的直接动用权力删帖封号。对于不构成影响的干脆就不管,所以这些招法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变化了。
  但是对于一些走到尽头的冤案来说,除此也还真就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无奈之下,我尊重了黄政耀家人向有关领导和机关继续写信反映案情的想法。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是,在每一次向上反映的信件里,他的家人都会提到不希望追究那些办错案人的责任这一话题。其实在内心我倒不建议这样写,似乎自己理不直气不壮一样,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是基督徒,我尊重他们的选择和信仰。偶尔,我也会婉转地提醒他们,我们最终要的是什么。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广泛的知识背景极为重要,曾经我也通读过《圣经》,我理解他们的信仰中饱含“谅解”“悲悯”“谦卑”之心,也满怀“公义必将实现”这样的期待。只是在一些向上反映的信件中我建议他们将一些带有明显基督教符号的语言做些调整。比如我建议不要在信件中使用“主”这样的字眼儿,也建议他们将类似“公义”这样的字眼儿改为“公正”。其实这些本不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所应该做的,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也许就会影响案件的结果。我不得不提心吊胆地字斟句酌,我害怕哪怕一个字眼儿的不妥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进而影响案件的结果,这种纠结其实并不能与人诉说。


公义终于实现

  17岁前,黄政耀都在老家福清祥厝学习生活,之后参军入伍才离开了这里。2002年,黄政耀被检察院指控贪污罪之后,就再没回来过。取保候审期间黄政耀也没回过老家,黄政耀和妻子认为,这件事在老家已经人尽皆知,“必须要洗刷污点后才能回去,才有脸有面”。
  时隔13年,2015年5月18日下午,无罪释放的黄政耀在众多亲人的陪同下回到老家,在离祥厝村口还有近1000米的地方,近百名村民等候着。“啪、啪、啪……”黄政耀刚下车,村民们就点燃了鞭炮。一位亲人为黄政耀穿上印着龙腾的红色布衣,披上红色布带。在当地人眼里,穿上红衣披上红布意味着“重获新生”。黄政耀的老父亲拉着他在餐桌前吃煮好的面和鸡蛋,“吃了这碗平安面,我们全家都会幸福安康”。
  黄政耀搬出珍藏多年的“长虹牌”英文打字机,看着这个古老的打字机,他心潮起伏,就是它给自己惹出13年麻烦,但同时它也是自己辛苦劳作的历史见证。对于兼职翻译行为给他带来的“灾难”,他并不后悔。他说:“这个过程我帮了很多人,自己也得到学习成长,有报酬也都是劳动所得,不会因为后来的这些经历否定自己兼职翻译的行为。”
  黄政耀自2002年第一次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13年来,又三次被逮捕、四次被取保候审、一次监视居住、两次网上通缉,直到无罪释放,共计在看守所度过了806天。其实他还不知道,在这期间,著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冤主吴昌龙同晚他10天无罪释放的冤主陈夏影等人也都曾和他关在同一个看守所里。福清,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地方,轰动全国的一起又一起重大冤案为什么都在这里发生?
  接下来,黄政耀需要的是先休整一段时间,还要办理身份证和护照,渐渐恢复生活常态。50岁的时候,黄政耀惹上这个“官司”,如今已经63岁的他到了退休年龄,事实上他已经不可能官复原职了,他想去办理退休。他说,办好各种手续后要去澳门,他年近九旬的老母亲还在那里等候着,等候着他这个在一场巨大的司法游戏中流转着、挣扎着的游子“身披铠甲”归来。
  (连载完)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