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在铅弹下的“枪迷”

  短短三个月,一个叫“陈琳”的人频频通过快递公司向全国各地出售“铅弹”捞取不义之财近万元,由此埋下的安全隐患不堪设想。经初查,“陈琳”的信息全是伪造的。那么“陈琳”到底是谁呢?


周密排查,铅弹制造者是“枪迷”

  2015年7月14日晚上9点,天色渐渐黑下来,33摄氏度的高温令人酷热难忍。这时,河北省新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正带领两名侦查员,在西边仙村挨家串户走访巡查。本该吃晚饭的时候,可陈金超家依然是“铁将军”把门,不见主人的身影。在村支书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陈金超的父亲。
  其实,陈金超此刻正坐在县城公园的石凳上,貌似悠哉地观看一群大妈跳广场舞,而实际上内心已烦躁至极。半月前,他给浙江省义乌市“枪迷”寄去的写有“物品”的包裹至今杳无音信,买家也联系不上……他隐约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就在他陷入沉思时,手机的铃声突然响起,见屏幕上显示的是父亲的号码,陈金超这才放心地接起电话,但他万万没想到手机里传出陌生男人的声音:“我们是新河县公安局的警官,有事找你,请你迅速赶回家配合我们!”“我在外地谈生意,没……没在新河,赶……不回来呀。”陈金超额头上不禁惊出一头汗,结结巴巴地回答,可民警早已识破他的谎言,劝道:“我们已掌握了你的犯罪证据……法网难逃,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吧!”
  警官的一番话使陈金超的心理防线瞬间崩溃,他决定立即回家。三名民警带走了陈金超,并在他的家里搜出磨光机1台、铅弹106发、铅弹模板两个、铅丝和铅屑29斤、名为“陈琳”的假身份证一张等作案工具。至此,一起特大制造气枪铅弹案浮出水面——
  陈金超,1987年6月出生在新河县仁让里乡。初中毕业后,他被父亲送到衡水一家电脑学校学技术。2006年7月,他只身一人去上海打拼。然而,因工作累、工时长、工资低等种种原因,陈金超频繁跳槽,三年过去了,竟找不到一处安身立命之所。2010年11月,他回到老家和小自己一岁的女孩儿蔡晓红结为夫妻,不久便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平日,陈金超父母帮着照看孩子,小两口靠打工和种田挣钱,小日子过得也算恩爱殷实。闲暇之余,从小爱玩儿枪的陈金超痴迷于网络各类战争游戏的拼杀,对枪的喜爱与日俱增。


学制铅弹,侥幸贪婪坠入深渊

  2015年春天,陈金超上网闲逛加入一个QQ群。这块巴掌大的地盘,有一群活跃的“枪迷”,各类琳琅满目的枪支图片令他兴奋不已,互动交流各种枪支功能的帖子更让他眼界大开。
  陈金超不甘于平淡生活,一心想干大事业。不久,他便找到了生财捷径。这个QQ群时常蹦出气枪铅弹销售的信息,他调查发现:每斤十几元的铅丝加工成铅弹后,收益就能翻涨几十倍。起初,陈金超清楚自制铅弹和气枪是法律不允许的,不敢越雷池半步。但关注时间久了,陈金超的心躁动起来:瞧,这些网民出售铅弹不也没事嘛!
  “这世界很公平,你想要最好,就一定会给你最痛,能闯过去,你就是赢家,闯不过去,那就乖乖退回去做个普通人吧!”陈金超把做铅弹看成一份冒险的事业,他鼓励自己向“困难”挑战,并且找好了退路:万一被警察抓住,自己只是枪迷……他们也奈何不了。
  侥幸心理一旦占了上风,便在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陈金超以“本宫不死终是妃”的网名在QQ群里游来游去,伺机学习铅弹的制造方法。不久,一个热心的群友贴出一张铅弹制作流程简图,上面清晰地标有所需的材料和工具,他欣喜万分,赶紧复制下来。
  陈金超组装气枪、制造铅弹可谓无师自通。他从网上购来制铅弹的模具、冲子、锤子等原料,在自家的北屋建起铅弹“加工厂”,几番尝试便成功把铅丝变成了一枚枚大小标准、外观精致的铅弹。
  第二天,陈金超第一批出炉的1000发铅弹便被QQ群里一个“爱谁跟谁”的“枪迷”全部买下。首战告捷!陈金超数着轻松赚来的4张百元钞票,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陈金超决定加大铅弹的生产量。为掩人耳目,他花去500元从网上购得一张名为“陈琳”的假身份证,并用它办理了两张淘宝账号,一个用于购买“原料”,一个用于登录交易平台出售铅弹。这期间,他从网上购到气瓶、枪管、U型接头等枪支套件,亲自组装了一支气枪。每天用自制的铅弹练习气枪射击,他很自豪。不久,陈金超玩儿腻了这支气枪,又卖给网友,赚了3000多元。
  制造“铅弹”发财的生意被妻子发现后,急得要跟陈金超离婚,陈金超只得答应洗手不干。但妻子没想到,每天一大早丈夫跟自己一起去县城打工,她刚走进餐馆上班,丈夫便悄悄溜回家重操旧业。
  陈金超骗得了家人,却骗不了公安民警。“爱谁跟谁”“代办驾驶证”这些虚构的网民到底是谁?哪里人?由于案情重大,新河县公安局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邢台市公安局领导,并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专案组。经过连续多日奋战,专案组成员抽丝剥茧,终于掌握了陈金超的每一笔销售情况。随即,检察官也展开诉前主导,与公安民警强强联手,陈金超等纵有三头六臂也难逃法网。


一网打尽,主犯一审获刑13年

  2015年8月6日上午,专案组奔波四个小时赶到山东省济南市某小区将翟某峰抓获,连夜对其住处搜查,发现3000余发铅弹。在大量的证据前,翟某峰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和陈金超有过两次交易的“爱谁跟谁”。
  两个月后,专案组行程几千公里在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一家洗车店内将张某抓获。接着,陕西省洛南县村民李某华也落入法网。经审讯,网名“代办驾驶证”的张某在2015年5月,花了4250元,通过QQ群购买陈金超的铅弹2000发和一支组装的气枪。李某华常在后山使用气枪射击酒瓶,共购买陈金超3000余发铅弹。一个非法制造、买卖铅弹的网络团伙便被公安机关连根拔掉。
  2015年8月18日,新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陈金超。他认罪态度较好,主动退回4040元非法所得。翟某峰归案后,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5年3月,他从网上花了8200元购买了一支气枪,通过QQ群分两次从陈金超手中购买铅弹4000发。经邢台市公安局物证鉴证所鉴定,气枪和这些铅弹正是法律所禁止的物品。2016年3月,新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翟某峰有期徒刑10年。翟某峰提起上诉。随后,邢台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16年6月2日,新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判处陈金超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全部作案工具。该案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量刑是否过重成为村民热议的焦点,有的人认为,法不容情,不管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该重判。如果因为是“枪迷”就网开一面减轻刑罚,岂不是给不法分子逃脱刑罚找借口?但也有同情枪迷的:“区区几千发铅弹,既没造成人身伤害也没其他损失,却要承受十几年的牢狱之灾,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陈金超自己也觉得委屈,无法接受法院作出如此重的判决。为此,他递交了上诉申请书。目前,邢台市中级法院即将开庭审理。


“枪迷”不可挑战法律“底线”

  陈金超等人没想到自己的不懂法和侥幸心理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可如今木已成舟再怎么后悔也于事无补。我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枪支。配备公务用枪、射击运动员枪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审批;麻醉枪及狩猎场配置的猎枪也必须经省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那么涉枪类案件的量刑标准如何呢?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由此可见,制造、买卖弹药罪起刑点高,刑罚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明确指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500发以上或者非军用子弹100发以上便达到了定罪处罚标准。此外,该解释第二条还详细规定了“情节严重”的情形,其中,制造、买卖铅弹“达到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也就是说,气枪铅弹达到2500发,就可列入情节严重的处罚范畴。显然,法院对本案中未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制造铅弹并非法买卖的陈金超等人予以重判是有据可依的。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的犯罪行为给国民生命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其社会危害不言而喻。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枪支爱好者,决不能为满足个人爱好而以身试法,自尝苦果。

  

责任编辑:呼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