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出来的美国总统(上)

-- ——布什诉戈尔的总统选票案判词介绍
  记得小时候批判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老师说别以为他们手中的一张选票能决定总统是谁,选来选去也逃不出资产阶级的代理人。我深以为然,一张选票怎么能够决定总统?即使有这种可能性,但变成现实的机会太渺茫了。
  然而,公元2000年的时候,全世界都目瞪口呆,这“可能”还就真发生了……
  那一年美国总统的候选人是共和党的小布什和民主党的戈尔。他们实力非常接近,“厮杀”得难解难分。很多州选票十分接近,差距很小。尤其是关键的佛罗里达,600多万张选票统计下来,小布什才赢了154张选票!
  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非常独特,并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而是由各州根据选举结果派出的“选举人”投票选出总统。美国各州根据人口多少分派选举人票数。比如,人口众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有55票,人口稀少的阿拉斯加州才一票。如果一个候选人在某个州获胜,他就获得了这个州全部的选举人票,即所谓的“赢者通吃”。现在美国一共有538张选举人票,只要获得270张就可以当选美国总统。这种独特的选举制度可能会造成在全国范围内获得简单多数选票的候选人输掉选举的结果,但它比简单多数获胜的方法更能保护小州的利益。否则,候选人会只在那些人口众多的大州中争夺,根本不管小州的选情。这是美国的开国者们设计出的一种精巧的制度。
  佛罗里达是个大票仓,共有25张选举人票。这一年,其他州的选情都已经揭晓,唯独佛罗里达还未结束。谁能拿下佛罗里达,谁就是美国总统。由于“赢者通吃”的规则,这100多张选票就决定了佛罗里达全州25张选举人票的去向,也就决定了谁是下届美国总统。对于一个有一亿多选民的国家来说,100多张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那一年就是这100多张选票起了扭转乾坤的作用。此情此景一下子唤起了很多人“我的一张选票就能决定美国总统”的梦想!
  11月8日晚,佛罗里达州的选举结果揭晓,在大约600万张选票中,小布什仅赢了1784张选民票(相当于佛罗里达选票总数的0.0299%)。仅仅1784张选票呀!本来戈尔已经公开认输,但佛罗里达州有个规定,当获选人以微弱多数获胜(少于或等于0.5%)时,就要进行机器重新计票,这让已经宣布败北的戈尔重新看到了希望。他收回了对小布什认输的电话,静等着机器重新计票的结果。11月10日,结果出来了,还是小布什赢,但差距缩小到了327票!太不可思议了。戈尔怎么能甘心?他花巨资竞选,居然输在327票上。
  于是,戈尔找出了另一条规定:“接受大量非法选票或拒绝大量合法选票,并足以改变选举结果或令人怀疑选举结果”时,可以提出争辩。
  这次选举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选票”:废票和不合法选票,比如,填了两个候选人,打孔位置不对、没有打穿等。以往的选举,这种情况也出现过,但不足以影响选情。双方差距几万、几十万,根本不会考虑这些选票。但这一次不一样了,只有327票的差距,这些废票和不合格选票可就成了扭转乾坤的力量。戈尔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些原来的废纸上,万一能翻盘呢。于是,戈尔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重新人工再验一次票。这是美国历史上头一次,由法院来决定谁当总统。
  这期要介绍的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这个案子本身可以从政治、历史、宪法等多个角度进行解读。本文并不重复这些,而是想说一下判决书中的不同意见。这种判决书大家都听说过,中国也有很多人希望引入这种判决书,但很少有人实际接触过。
美国最高法院当时有九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大法官斯卡利亚、托马斯、肯尼迪、奥康纳、史蒂文斯、布雷耶、金斯伯格和苏特)。这个案子最终是以5∶4的多数意见判决的。判决书中既有产生法律效力的多数意见,也有附和意见(赞成判决结果,但不赞成理由),还有少数意见(不同意判决结果)。而且四份少数意见中,只有一份是三名异议的大法官意见一致,其他三份都是双重异议(持少数意见的大法官之间意见也有分歧)。通过介绍这个案子的判决书可以完整地看到美国判决书中的不同意见。由于篇幅有限,我们拟分三期慢慢说来,本期就来说说联邦最高法院布什诉戈尔案的来源。
  这份判决书我整整看了两个星期,简直要疯掉了——太细致了!不同意见不是打群架,不是吵架拌嘴,是个技术活儿。中国现在还真不是马上就能学会的。
  戈尔提出重新人工验票;小布什则竭力阻止:他现在赢了,重新验票就有可能输,小布什不敢冒这个风险。戈尔的理由很响亮:每张选票都要计算,民意要体现;布什的理由也很在理:现在重新验票缺乏统一的标准——那些被废掉的原因五花八门,你凭何标准来决定哪些票应该被重新计算呢?再说,你又怎么知道有多少同废票的情况一样的票却被当成有效票已经被计算到大选结果当中了呢?如果重新计算就应当全部重来,不能只计算废票,要统计全州甚至全国的选票,这样才公平,才符合“平等保护”和“正当程序”;而且现在时间急迫——12月12日是法律规定上报选举人的日子,重新计票不可能完成。
  如果简短地总结戈尔与布什的意见分歧,就是民主与法治之争。戈尔说民意要被完全地反映出来,每一张选票都要计算;布什说规则要遵守,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走完程序了,该宣布结果了。
  司法在进行,政府也在行动。由于法律对选举有各种期限,佛州的州务卿按照法律规定要求佛州的各县在11月14日上报计票结果,逾期不再计入大选结果。顺便说一下,佛州是共和党掌权。州长就是小布什的弟弟,多少有些偏向。但他们都只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
  这件事情大大小小衍生出几十个诉讼,有布什和戈尔直接交锋的,还有很多民众赶来凑热闹的。我们这里只能说主要的。反正佛州最高法院下了裁定,可以重新人工验票;并将上报期限延长到11月26日。
  重新验票,而且是人工的,确实有些困难,有的县中途就已经放弃了。11月26日下午5点,按照法院指定的时间,仅有一个县完成了重新验票,州务卿公事公办,正式以佛州的名义宣布小布什获胜,这次的票数是537票。(竟然每次都不一样。这也正常,大规模计票差异难免。)戈尔又紧急要求法院裁定允许继续验票,并允许延期接受其他县的计票结果。
  因为选举是各州自己的事情,所以到现在为止,案子还只在佛州范围内进行。小布什干脆来了个狠招,釜底抽薪,将案子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要求判决佛州当初允许重新人工验票的决定违法。如果胜诉就彻底断了戈尔的念头,这就是联邦最高法院布什诉戈尔案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