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学:为了法治武汉》系列报道之二

洪山法院:一个还能静下来读书的地方

  在汉口工作的法官黄超每个月都要花上两个小时坐车赶到洪山区法院来参加“法韵深深”读书会,远在安徽的法官何军和河南的法官张春友也经常来参加读书会。今年3月才创办的一个小小的读书会,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洪山法院常务副院长李薇用五个“很”来解释读书会的魅力:一是参与度很高,读书会创办时,大概有30个人,没想到有70个人报名;二是队伍扩充很快,到现在已经发展到144人,而且还有外省的法官参与进来;三是参与的类别很广泛,本来是一个法院内部的读书会,后来竟然发展到律师、警察、法学教授、检察官以及非法律专业的心理学专家、建筑师、银行人士等;四是发言很精彩,与一般的学习会不同的是,从“要我发言”到“我要发言”,而且是抢着发言,茶歇只有10至15分钟,大家轮流当主持;五是法学专家都很支持读书会的工作,像马克昌的弟子莫洪宪教授非常愿意来讲课,刑法学教授齐文远来参加读书会时,还给读书会想了一个广告词:“要想提高颜值,请到法韵深深来。”
  下面截取读书会的几个片段,管窥读书会的魅力与精彩。
  

“法律职业的精神”主题分享异彩纷呈

  2016年4月9日上午,“法韵深深”读书会举行读书分享活动,主题是“法律职业的精神”,担任本期点评嘉宾的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特邀嘉宾武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义光,洪山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陈连银,读书会学员50余人参加。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薇主持活动。
  本期读书分享活动阅读的书目是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先生翻译、美国著名法官罗伯特·N·威尔金的著作《法律职业的精神》,武汉市公安局胡雪松警官、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缪陈晨检察官、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卢俊霖同学、湖北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红霞、洪山区人民法院黄俞海法官等五位主题分享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法律职业的精神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发言。
  主题分享结束后,点评嘉宾莫洪宪结合五位分享人的发言,作了精彩的点评和讲解。她指出,“法韵深深”读书会提升了法律人的情怀和胸怀,培养了法律人的气质和品格。《法律职业的精神》这本书对于理解和培养法律职业的精神,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五位分享发言人结合自身实际和职业特点,作了生动的发言,展现了不同法律职业人对自身职业的热爱,他们都在培养法律人的情趣,提高法律人的境界,形成法律人的价值追求,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他们对职业精神、法治信仰的不懈追求。
  莫洪宪说,价值观是凝聚群体的精神因素,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保障,也许法律人做的是平凡的事,但是能把平常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离不开法律职业精神的支撑。作为法律人,首先必须信仰法律,这是法律人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人应该坚守的职业底线,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就丧失了法律人的本质,如果法律人都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那么法律职业的精神就无从谈起。作为法律人,不仅需要信仰法律,更应该用自己的行动引导公民知法、守法、崇法和信法,促进法律的严格执行,凝聚社会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培养法官的职业情趣和职业境界,对提高审判质量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都大有裨益。
  三位特邀嘉宾也分享了他们的感受。周玉指出,“法韵深深”读书会的模式,给法律人创造了读书的平台,构建了精神的家园,武汉市法学会的网站及《武汉法治》将为“法韵深深”读书会活动提供宣传和支持。程义光分享了感悟,每个人要寻找到自己,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和追求,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波折,只要积极阳光地面对,就一定能克服困难获得成功。陈连银也与大家分享了“鞭策和领悟”的读书感悟,希望人民陪审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陪审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活动期间,读书会学员郑萍为大家朗诵了程义光为“法韵深深”读书会创作的歌词《不忘初心》,将活动气氛推向了高潮。
  

“幸福的方法”主题分享暗香浮动

  2016年5月8日,“法韵深深”读书会举行主题分享活动,探寻“幸福的方法”,本期的点评嘉宾是武汉大学教授张荣华,特邀嘉宾是武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秘书长梁彤,洪山区法院人民陪审员代表、读书会学员50余人参加。“法韵深深”读书会班长张云霞主持活动。
本期阅读的书目是汪冰、刘骏杰翻译,倪子君校译,美国泰勒·本-沙哈尔的著作《幸福的方法》。活动分为幸福心香、幸福舌尖、幸福花开、幸福指南四个环节。首先,李敏、徐芹、肖祚竹三名同学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李薇、许雄文、孔钰敏、梅定珠等同学也生动地讲述了自己的幸福故事。
  点评嘉宾张荣华就自由与责任、工作与生活、感性与理性、当前快乐与长远意义的关系及平衡,作了深入浅出、风趣幽默的点评分享。
  他谈到,幸福是心理学绕不开的话题,学者根据“大数据”的样本分析研究,总结出可适用的一般性规律。在《幸福的方法》一书中也提到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即快乐与意义的辩证关系。从人本主义的观点出发,人要寻找意义,内心才能充满力量。人的一生如同爬山,山顶是目标、理想、方向、意义,山脚是花花草草和眼前的快乐,只有平衡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才能够不断向高处攀登,又欣赏到沿途的风光,获得长久的幸福。不同的人、不同的阶段对幸福的观点都不一样,这来自期望值不同,得失之心越强,越难以亲近幸福。要努力做到“放得下、看得穿、平常心”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对成功的定义即实现自己的理想目标,受人尊敬,同时,这种理想目标决不是反人类、反社会的,是一种“随心所欲不逾矩”。
  他认为,幸福最核心的线索主要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能力感、自由和选择三个方面。夫妻关系是家庭的核心,是解决家庭问题的原动力。人际关系较好的人烦恼也会变少。佛家对人生分成七种痛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其中,“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基本上谈到的都是人际关系,当然比较抽象。涉及巅峰体验,要做难度适中的事,管理好目标、时间、过程。
他指出,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与孩子打交道,就是让他们敞开心扉,作为家长首先要接纳,接纳并不是一味的赞同,而是一种价值观的中立,心平气和地听孩子们说,引导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既要充分发挥孩子们的自主性,又要练就孩子“放得下”。不能从父母角度替孩子做主。柏拉图说“毁掉他就让他随心所欲”,要锻炼孩子“咽下这口气”,越早锻炼越好,实质上就是一个“忍”字,抑制一个优势反应,执行一个劣势反应,这是执行力的品质保障。
  特邀嘉宾也分享了他们的幸福感悟。周玉指出,幸福是一种感受、一种心态、一种创造、一种担当,他列举了工作生活中三个生动的事例,诠释了幸福要换个角度看问题,用积极的心态体验幸福,用适当的方式去实现幸福。梁彤精辟概括了参加读书会的感受:读书是一种渴望,能带给我们思想的启发和心灵的震撼。读书是一种幸福,“简简单单一团聚,轻轻松松一本书;你来我往道心声,我说你听喜共鸣”,读书集视觉、味觉和感觉于一体,如美酒的甘醇,回味隽永。读书是一种责任和历史重任,要有选择性地去读书,读对自己有用的好书,坚定信仰,指引前进方向,更好地为工作服务,品味书香,分享真知灼见,开发生命价值。
  分享活动结束后,学员们自发前往江夏环山绿道徒步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幸福的方法”读书分享活动圆满画上句号。
  

“裁判的方法”主题分享互动热烈

  2016年6月18日上午,“法韵深深”读书会举行读书分享活动,主题是“裁判的方法”,担任本期点评嘉宾的是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法学博士何震,特邀嘉宾武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薇,读书会学员40余人参加。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甄爱军主持分享活动。
  本期读书分享活动阅读的书目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梁慧星的著作《裁判的方法》,湖北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斌武以律师需要什么样的裁判为题,从律师视角就裁判的方法进行了分享发言。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登辉就法律的漏洞问题,结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实践作了精彩发言。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晋艳影、陈钢两位法官结合自身民事审判实践与学员们分享了对裁判方法的认识和体会。
  主题分享结束后,点评嘉宾何震作了精彩的点评分享。他指出,裁判的方法,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不同组成部分会有不同的认识,刚才的主题发言人肖律师就律师群体需要什么样的裁判作了精彩发言,作为法官,我们应该从需求的角度思考问题,从需求的角度提供司法产品,而我们提供的产品就是裁判。裁判文书是裁判的载体,裁判文书的生成逻辑就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这个大前提,结合案件查明事实这个小前提得出结论,这个结论就是裁判结果。小前提的得出,核心就是查明案件的事实,事实的查明主要依据案件的证据,案件的证据是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基础产生,不同的诉讼请求就决定了案件的诉讼架构。在查明案件事实过程中,法官必须清楚区分诉讼主张、抗辩、否认、反驳、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分配等概念,以便于查清案件事实,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他还指出,裁判的过程体现在裁判文书的写作中,裁判文书的写作必须要有焦点意识,即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只有正确地归纳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而正确处理争议焦点,才能写出优秀的法律文书。他认为,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是决定法官存在的价值。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案件,需要我们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事实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据的证明力大小等作出准确的判断。
最后,他强调,在互联网时代,作为法官必须要有互联网思维。一是要善于运用互联网进行证据审核和查明事实,应对社会的快速变化;二是要善于借鉴互联网的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善于应对互联网带来的舆情挑战,要善于在互联网发声,防止案件在互联网引起的负面影响。在点评结束时,何震还用手机向学员推荐了几个实用的法律资源App,并演示了查询方法,受到了学员的热烈回应。
  本期“裁判的方法”主题读书分享活动的举办,主要目的是通过读书交流,融通法律职业共同体对裁判方法的认识,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与发展,为法治武汉建设提供实践探索。


“论犯罪与刑罚”主题分享反响强烈

  2016年8月6日上午,“法韵深深”读书会举行读书分享活动,主题是“论犯罪与刑罚”,担任本期点评嘉宾的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著名刑法学家齐文远教授,特邀嘉宾武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玉,洪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义光,读书会学员50余人参加。湖北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红霞主持分享活动。
  本期读书分享活动阅读的书目是意大利贝卡里亚的著作《论犯罪与刑罚》,该书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黄风翻译。在主题分享阶段,学员叶泉以《控制私欲自由无羁的飞翔》为题,结合案例生动阐释了“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利”。学员毛凯以《拿什么来规训人性》为题,向大家阐述了他对犯罪与刑罚的理解与认识。学员刘炎铭则以贝卡里亚刑罚思想中的人道主义为视角,引领学员们一起回顾了贝卡里亚刑罚思想中最富启发性的部分。学员顾青则以两次阅读该书“变与不变”,带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向学员们呈现了她对《论犯罪与刑罚》一书的读后感悟。
  主题分享结束后,点评嘉宾齐文远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分享。他首先指出,“法韵深深”读书会的形式和出发点非常好,读书是中国要从人口大国走向人口强国的重要一步,目前我国国民年均阅读量还不够高,和美国、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国民人均阅读量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法韵深深”读书会非常有意义,建议在武汉市政法系统进行推广,以提升政法系统干部整体素质,提高社会公众对政法系统的认可度。
  对于主题阅读书目《论犯罪与刑罚》,齐文远指出,贝卡里亚这本书是影响刑法学发展的重要著作,奠定了现代刑法学的理论基石,该书视野开阔,论证精简,文字优美,不仅仅是一本刑法学著作,也是一部包含诉讼法学、民法学、犯罪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知识的经典。
  他认为,贝卡里亚是一位对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著名法学家,他的伟大之处在于三个方面:一是他是人道主义的先行者。贝卡里亚在1764年提出废除死刑的观点,开历史之先河。如果我们回到1764年的那个时代或者把今天和1764年进行对比,我们就能深刻感受到贝卡里亚的伟大之处,他深刻地批判了封建社会对死刑的冷漠,表达了对囚犯的关怀。贝卡里亚在两百多年前就已经提出要废除死刑,说他是人道主义的先行者实至名归。二是他是一名彻底的人道主义者。贝卡里亚从提出废除死刑的观点开始,就一直致力于废除死刑的实践,且他在议会中任职后仍然坚持为废除死刑而辩论,并坚持一生,其精神可嘉,勇气可赞。三是他是一名理想主义者。在十八世纪中后期,能够提出废除死刑的观点,坦率地说只能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即使作为一种理想,其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能起到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时至今日,我们仍然还在讨论废除死刑的问题,而且从历史的潮流来看,减少适用死刑或者废除死刑是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这更能体现贝卡里亚的伟大。
  点评分享结束后,齐文远还对“法韵深深”读书会提出了美好的祝愿,寄语学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在“法韵深深”的精神美容院里,提升颜值。
  

《老子》主题分享共沐传统经典

  2016年8月28日上午,“法韵深深”读书会举行读书分享活动,主题是《老子》,担任本期点评嘉宾的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生导师徐水生教授,特邀分享嘉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董邦俊,读书会学员40余人参加。武汉市公安局胡雪松主持分享活动。
  本期读书分享活动阅读的书目是中华传统经典《老子》。在主题分享阶段,学员郭飞以《找到自己的“道”》为题,与大家分享了他对“无为”“不争”以及对生命真谛的理解。学员高娟以《悟道、修身、为民》为题,向大家阐述了《老子》一书对法律人在理想信念、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的影响,倡导法律人以“百姓心为心,执政为民”。学员黄超以《把握自己,知足常乐》为题,向同学们展现了知足常乐而又充满斗志的青春情怀。学员陈晓佳以《上善若水,无为而治》为题作了精彩分享,体现了当代大学生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推崇与热爱。特邀分享嘉宾董邦俊教授以《无为无不为》为题,从无为无不为的思想起点谈起,深入浅出,阐述了《老子》对社会治理、刑事政策、预防犯罪、法治建设的指导意义,全面解读了《老子》一书蕴含的刑事法治思想。
  主题分享结束后,点评嘉宾徐水生教授作了精彩的点评分享。他指出,“法韵深深”读书会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阅读书目既涉及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司法实践,还涉及国学、心理学等学科,对于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法院的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活动的组织者非常用心,本期主题是国学,现场女性同胞很多都身着旗袍,这种形式既有利于烘托现场气氛,更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弘扬。
  对于本期阅读书目《老子》,徐水生指出,该书是中华传统经典中最为重要的一本书,根据国际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在英语国家除了《圣经》外,《老子》一书是出版量最大的一本著作,可见该书对全世界的重要影响。他认为,《老子》一书是一本哲学书籍,也是一本治政的书籍,也可以说是一本兵书,“将欲废之,必先兴之;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这就是兵家之道。当然,《老子》也是一部哲理诗,“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哲理丰富,思想深邃,语言优美。
  他还就《老子》一书中的“上善若水”“道法自然”等重要命题进行了讲解,“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他认为老子最喜欢水,水的特性最能代表老子的思想,在现代社会“上善若水”得到很多人的推崇,包括在日本“上善若水”的影响力也很大。“道法自然”,是《老子》一书的核心命题,他认为可以用“人、地、天、道”四个字来理解,“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要坚持无为,无为不是指不作为,而是不要凭自己主观想法去做事,要顺应自然规律,顺其自然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