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强国,以法治致远

  岁月如梭,时不我待。到今年9月24日,成立于2013年12月30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整整运行了1000天。破局开路一千天,各项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中国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突破了一些过去认为不可能突破的关口,也解决了一些多年来想解决但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在傲人的成绩榜单背后,折射出中国改革的法治化逻辑。
  回溯百余年来的中国变革史,器物层面的改革最终都触及到深层的体制和制度壁垒。新形势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必须在全面革除各领域积弊的基础上,着眼于优良体制和制度再造,为日益崛起的中国奠定现代法治根基。据统计,从2014年1月22日到2016年8月30日,中央深改组共召开27次会议,其中讨论有关法治议题的多达15次,“法治”成为名副其实的全面深化改革“重头戏”。
  改革进入深水区,诸如户籍、国企、土地、薪酬等,每个领域的改革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在中央深改组的驱动下,这些关涉民生、民权的改革得以有力推进。但也有一些人担心,触及深层利益调整的改革,究竟如何才能定型致远?破除各种猜疑和观望心理,让改革成果固化为长久的生活方式,根本途径还是法治。改革强国,必须靠法治定型致远。某种程度而言,改革的最终目标,不是利益的一时调整,不是组织形态的临时改变,更不是各种问题基于权威高压下的暂时蛰伏,而是在剔除外在问题肌瘤的同时,再造一套科学权威有效的优良体制和制度,为整个国家和社会锻铸一副法治的强健筋骨。
  因而,从法治视角观察,深改千日带来的变化不单单是器物层面的,而是更多指向体制和制度,指向我们未来的生活安排。在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151份改革文件中,从顶层设计到重点突破,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领域的基础性问题,到户籍、考试招生、央企负责人薪酬、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等社会热点,莫不触及体制和制度病灶。这些强有力的改革举措,在整肃积弊的同时,也在为法治中国夯基垒台、立柱架梁。
  改革中的利益深层调整只有落实到立法上,未来才是可预期、有保障的。坚持立法与改革协调推进,是深改千日的一大特色。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务的研究意见》等文件,推动立法不断趋于完善。仅在201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制定5部法律,修改37部法律,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与此同时,中央近三年出台或修订党内法规多达54部,依规从严治党渐成风尚。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改革文件的不断出台,既是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理念,更是打造科学高效、优良谦卑的执法体制和权力法治结构。
  彰显公平要义的司法体制改革更加引人瞩目。有数据显示,在中央深改组27次会议的官方报道中,关键词“司法”出现了97次;27次会议中有18次会议议题里涉及司法改革;先后审议的162个文件中有34个涉及司法领域。尤其是,中央深改组出台的数十个司法改革文件,无论是设立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还是司法人员分类、司法责任制、司法职业保障等改革,无论是推行立案登记制、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还是建立防止对司法不当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司法改革始终不离的核心目标,乃是打造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现代司法体系,为人民及时有效获得公正筑牢制度基石。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回顾1000个日日夜夜的深改时光,这场关乎中国前途命运的“改革大考”,正在走出历史上历次改革的路径依赖,朝着引领、规范、保障改革强国的康庄大道奋力前行。而改革的彼岸,正是一个包容改革、定型致远的法治中国。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