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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悲剧,仅有个案追责远远不够
8月下旬以来,数起生命悲剧震惊中国社会。先是刚刚考上大学的山东临沂18岁女孩儿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近万元学费而气绝身亡,此后又有两名山东和广东的学子因横遭电信诈骗而心脏骤停或跳海自尽。再接着,甘肃省康乐县女子杨改兰因不堪生活压力,在杀死4个幼子后自杀,其丈夫也随之自杀。接踵而至的悲剧,以空前惨烈的方式,引爆了汹涌的舆情。
徐玉玉悲剧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追查,案发后仅仅一周,6名嫌犯就全部落网。杨改兰悲剧发生后,当地也很快处分了6名责任官员。但对个案的追责,并未平息舆论的声浪。针对徐玉玉悲剧,舆论追问:受害者的关键信息究竟如何泄露,从而使骗子能够精确下套?电信服务和监管存在哪些漏洞,进而使诈骗能够畅行无阻?是否必须以生命的代价,才能换来电信诈骗案的高效破案?而针对杨改兰悲剧,舆论亦在反思,如何才能确保低保制度的公正性,使其真正实现精确扶贫的价值?
这样的追问和反思,见证的正是公共意识和诉求的觉醒,即不再满足于个案的追责和公正,而是着力于挖掘社会问题的深层肇因,进而寻求体制、机制等层面的深度变革,促进整体的公平和正义。事实上,中国社会的一系列重大进步,正是沿着“个案推动变革”的逻辑和路径展开的。以前些年为例,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推动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重大转型;四川仁寿农民上访等事件加快了取消农业税的改革步伐;而孙志刚事件和一系列劳教疑案,则先后推倒了有侵权之嫌的收容遣送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再看今年以来,魏则西之死不仅引发了对莆田系医院的全面清理,也催生了规范网络广告和搜索引擎的立法成果;而雷洋案虽然至今真相仍在路上,亦已倒逼了公安执法公开化、规范化的进程。
但也应当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公共事件虽然曾激起舆情沸腾,但仅仅局限于个案追责,实质性的改进却止步不前,最终随着时间推移而归于沉寂,而悲剧依然上演,现实依然不堪。堪称全民公敌的电信诈骗现象,当数其中的典型标本,其背后所折射的,正是立法缺失、监管松懈、追惩不力等病灶。
比如在立法环节,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呼唤多年却至今难产,已有的相关规范不仅过于分散,而且所设计的违法成本远远抵不上其收益,能否以受害者的生命悲剧为戒,订立明确的立法时间表,加速完善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在监管环节,每当电信诈骗激起公愤,涉事服务商总是急于辩解洗白,如何才能有效追究其弃守纵恶的麻木,进而唤醒沦陷的企业操守。监管部门频推治理措施却效果可疑,是否应当深入检讨如何才能走出无效监管的恶性循环,而非热衷于撇清责任式的自我宣示;再看追惩环节,当下电信诈骗案不足3%的超低破案率,固然反映了破案难度,但这并非执法机关向骗子认输的理由,而恰恰应是扭转执法懈怠、改进执法能力的动力。一言以蔽之,徐玉玉等人的生命代价,不应仅仅换来追惩个案的短暂发力,而应撬动刮骨疗毒的治本风暴,以最终赢取公共安全的常态保障。
从个案追责走向长效机制,从个案公正走向整体正义,阻击电信诈骗应如此,防止低保跑偏应如此,根治其他社会顽疾亦如此。资本需要担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公权更需肩起守护民权的职责,但责任的坚守,并不能仅仅依赖于意识自觉,否则便难免“装睡”的危险。正因此,引入外部监督力量至关重要。事实上,从以往由个案引发的诸多社会变革看,社会舆论、公共民意、民间组织等无不提供了强大的监督压力,并与改革决策形成良性互动,最终成为社会进步的积极推手。也正因此,进一步开放由舆论、民意等构成的民主监督空间,强化民意机关对公权部门的政治问责机制等等,理当成为改善公共治理能力的关键路径。而徐玉玉悲剧、杨改兰悲剧所引爆的社会悲情、反思和呼吁,提供的正是检验这一路径的又一个历史契机。
徐玉玉悲剧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追查,案发后仅仅一周,6名嫌犯就全部落网。杨改兰悲剧发生后,当地也很快处分了6名责任官员。但对个案的追责,并未平息舆论的声浪。针对徐玉玉悲剧,舆论追问:受害者的关键信息究竟如何泄露,从而使骗子能够精确下套?电信服务和监管存在哪些漏洞,进而使诈骗能够畅行无阻?是否必须以生命的代价,才能换来电信诈骗案的高效破案?而针对杨改兰悲剧,舆论亦在反思,如何才能确保低保制度的公正性,使其真正实现精确扶贫的价值?
这样的追问和反思,见证的正是公共意识和诉求的觉醒,即不再满足于个案的追责和公正,而是着力于挖掘社会问题的深层肇因,进而寻求体制、机制等层面的深度变革,促进整体的公平和正义。事实上,中国社会的一系列重大进步,正是沿着“个案推动变革”的逻辑和路径展开的。以前些年为例,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推动了食品安全立法和监管的重大转型;四川仁寿农民上访等事件加快了取消农业税的改革步伐;而孙志刚事件和一系列劳教疑案,则先后推倒了有侵权之嫌的收容遣送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再看今年以来,魏则西之死不仅引发了对莆田系医院的全面清理,也催生了规范网络广告和搜索引擎的立法成果;而雷洋案虽然至今真相仍在路上,亦已倒逼了公安执法公开化、规范化的进程。
但也应当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公共事件虽然曾激起舆情沸腾,但仅仅局限于个案追责,实质性的改进却止步不前,最终随着时间推移而归于沉寂,而悲剧依然上演,现实依然不堪。堪称全民公敌的电信诈骗现象,当数其中的典型标本,其背后所折射的,正是立法缺失、监管松懈、追惩不力等病灶。
比如在立法环节,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呼唤多年却至今难产,已有的相关规范不仅过于分散,而且所设计的违法成本远远抵不上其收益,能否以受害者的生命悲剧为戒,订立明确的立法时间表,加速完善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在监管环节,每当电信诈骗激起公愤,涉事服务商总是急于辩解洗白,如何才能有效追究其弃守纵恶的麻木,进而唤醒沦陷的企业操守。监管部门频推治理措施却效果可疑,是否应当深入检讨如何才能走出无效监管的恶性循环,而非热衷于撇清责任式的自我宣示;再看追惩环节,当下电信诈骗案不足3%的超低破案率,固然反映了破案难度,但这并非执法机关向骗子认输的理由,而恰恰应是扭转执法懈怠、改进执法能力的动力。一言以蔽之,徐玉玉等人的生命代价,不应仅仅换来追惩个案的短暂发力,而应撬动刮骨疗毒的治本风暴,以最终赢取公共安全的常态保障。
从个案追责走向长效机制,从个案公正走向整体正义,阻击电信诈骗应如此,防止低保跑偏应如此,根治其他社会顽疾亦如此。资本需要担当应尽的社会责任,公权更需肩起守护民权的职责,但责任的坚守,并不能仅仅依赖于意识自觉,否则便难免“装睡”的危险。正因此,引入外部监督力量至关重要。事实上,从以往由个案引发的诸多社会变革看,社会舆论、公共民意、民间组织等无不提供了强大的监督压力,并与改革决策形成良性互动,最终成为社会进步的积极推手。也正因此,进一步开放由舆论、民意等构成的民主监督空间,强化民意机关对公权部门的政治问责机制等等,理当成为改善公共治理能力的关键路径。而徐玉玉悲剧、杨改兰悲剧所引爆的社会悲情、反思和呼吁,提供的正是检验这一路径的又一个历史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