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名主播何故身陷性侵案?

  2016年3月24日,加拿大著名播音员吉安·戈梅希(Jian Ghomeshi)被判无罪,法官William Horkins在庭上宣读判词时指出,多名原告在庭上接受盘问时所提供的供词不完整、不诚实以及资料不可信。因此法官质疑所有原告的诚信,他们的证据不能指证被告人戈梅希,戈梅希被控罪名不成立。而他的粗暴性行为因是在共识下进行,因此亦不能入罪。


名主播因性侵丑闻被开除

  2014年11月26日,加拿大著名电台节目主持人吉安·戈梅希(Jian Ghomeshi)被指控四项性侵罪名,在交付10万加元的保释金后获释,他上交了护照,并同意留在安大略省,保释期间他必须与母亲住在一起,且不能与任何自称是受害人的人有联系。除此之外,他还被控一项“无视抗拒窒息他人”罪名。根据加拿大刑法,这意味着他曾试图“使他人失去意识,或无能力反抗”。如果罪名成立,他最高将面临终身监禁。
  吉安·戈梅希随后被加拿大广播公司电台(CBC)开除。加拿大广播公司是加拿大全国性广播公司,旗下拥有全国性的电视和电台网络。CBC宣布,鉴于戈梅希私生活糜烂,结束与这名当红主持人的合作关系。在被开除后不久,戈梅希在自己的社交网站页面留言,声称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也不应该“因为我在个人生活中的行为”被开除。戈梅希的官司在加拿大广播公司内部引起强烈反应,公司还聘请律师对此展开调查。随后,公司人事部主任和电台执行主任等两名高管因戈梅希丑闻被停职。
  戈梅希自2007年起担任加拿大广播公司电台一档非常受欢迎的节目“Q”的主持人,《纽约时报》和《多伦多生活》(Toronto Life)等媒体都曾对他作过大篇幅的专题报道。
  他最有名的访谈是对美国导演兼演员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所作的专访,当时松顿想谈谈自己在音乐方面的努力,不料戈梅希却只想询问他的电影事业,松顿一气之下,口气不逊。谁能想到,这样的乌龙却让这次专访在YouTube成为热门点播。
  戈梅希还是一名出版作者,2012年出版回忆录《1982》,并在多家报纸发表文章,也曾经主持CBC电视节目Play。
  在他被开除后,有9名女性和1名男性向媒体表示,他们曾遭到戈梅希的性侵或殴打,包括差点儿被其窒息。
  2015年1月8日,戈梅希在多伦多出庭,法庭向他宣布又有3名女性受害者指控戈梅希曾经对她们性侵。在法庭宣读新的指控时,戈梅希低头凝思,神情黯淡。法庭依照惯例没有公开3名受害者的身份。
  戈梅希走出法庭时被大批记者包围。在被问及是否认罪时,戈梅希一言不发,只在律师陪同下挤过人群。戈梅希的代理律师对媒体称,自己的当事人将对所有指控作无罪辩护。


温柔的魅力王子还是残暴的恶魔?

  开庭后,原告之一讲述了她在和戈梅希交往期间遭到的殴打和暴力对待。辩护律师则在随后的交叉盘问中,力图证明她没有受到强迫。
  根据原告的证词和其他几名受害人过去向媒体讲述的情况,戈梅希的暴力行为似乎遵循一个固定模式。他在接近对方时是幽默、睿智、温柔的魅力王子,暴力攻击总是在两人开始身体接触后毫无预兆地在一瞬间突发,过后仍能自然地变回温柔王子。
  2016年2月,戈梅希被控性侵案又有了新进展。《拖车公园男孩》(Trailer Park Boys)女演员露西 (Lucy DeCoutere)出庭作证,她作为3名女性受害人之一出现在多伦多法庭上,她也是3人中唯一没有要求匿名的。
  露西回忆称,她是在2003年班芙的电影节上第一次遇见对方,此后二人一直保持着联系。直到当年7月,露西前往多伦多并与戈梅希共进晚餐。
  晚餐后,二人一起走回了戈梅希的家中,被勒颈和被殴打随后发生。
  戈梅希被指控的罪名为四项性侵和一项为制服抵抗试图窒息他人。如果被判定有罪,性侵罪的最高刑期是一年半,但试图窒息他人的罪名可以让他被判终身监禁。


是暴力侵犯还是两厢情愿

  戈梅希本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否认过他喜欢伴有施暴的性关系。他的律师玛丽·赫内恩的辩护目标也不是否认他的暴力攻击,而是证明这是发生在两个你情我愿的成年人之间的另类性爱,他的暴力行为是得到原告同意的。此案的“举证责任”完全在检控方。赫内恩只要能让法官相信证词有疑点即可。
  渥太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克豪斯是加拿大最了解性侵相关法律的人之一。她在接受《环球邮报》采访时说,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完全在检控方一边不太公平。这应该是双方的责任。白克豪斯说,戈梅希的财力让他可以聘请最好的律师,戈梅希的律师团队相当出色。赫内恩等人的收费标准不是原住民、少数族裔和低收入的人支付得起的。
  戈梅希于1967年6月9日出生在伦敦。父母来自伊朗,父亲是土木工程师。戈梅希七岁时,一家人移居加拿大,住在安大略省的桑希尔镇。桑希尔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安全又宁静的郊区,这里的居民走在街上看起来大都相似,大多数的房子都有大草坪和浓荫绿树。
  戈梅希后来上了约克大学,修戏剧研究专业。在他的回忆录《1982》里,他描述自己为“剧院极客”。毕业时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并且双副修了政治学和历史及妇女研究。
  1990年,戈梅希以破纪录的得票数当选为约克学生联合会理事会主席,随后联合会更名为约克大学学生联盟。作为主席,戈梅希承诺增加妇女中心的资金,支持加强针对校园女性的安全措施,与人联合建立了支持堕胎权利的网站。
  戈梅希曾经被诊断为广泛性焦虑障碍。2009年经历痛苦发作后,他开始每周一次去看心理医生。在治疗师的敦促下,戈梅希购买泰迪熊以代替他童年的玩具,帮助他缓解焦虑情绪。
  法律专家解释说,戈梅希定罪与否实际上就是司法界如何看待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的狂野性行为的问题,在加拿大的司法实践中,这种涉及性虐待的行为可能导致被定攻击罪。
  对于被常人视为狂野行为的性虐待暨被虐待行为(BDSM),现行法律未提供清晰的答案。然而,约克大学(York University)奥斯古德法学院(Osgoode Hall Law School)教授杨格说,如果法庭认为已造成实质的肉体伤害,不管是否得到双方同意,法庭可以援用现存法律判其攻击罪名成立。加拿大最高法院1991年曾裁决,在有意伤害对方的刑事案件中,不能用得到双方同意作为辩护理由。
  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法学教授考丝曼赞同杨格的意见,她指出法院已有类似的判例。她说,安省上诉法院1995年在审理一项性攻击造成肉体伤害案时,即援用最高法院的上述裁决,判决被告人有罪。
  可想而知,戈梅希被判无罪当然地引发了女权主义者的抗议。

  法庭应如何对待性侵申诉人?

  案件审理进入第二周时,检方传唤了第三名也是最后一名申诉人。戈梅希的辩护律师玛丽·赫内恩(Marie Henein)以在交叉盘问环节逻辑严密问题犀利而著称。果然,在盘问检方的前两名申诉人时,她展示了两人在事后向戈梅希发的邮件,有泳衣照片以及露骨的示爱短信等。她借此向法官显示,这两名申诉人的证词前后矛盾,不足以取信。
  律师的做法在法庭外引发争议。一些法律工作者指出,在审理性侵、性骚扰案件中,辩护律师通常使用的咄咄逼人的询问方式以及对细节不厌其烦的提问应该被禁止。继而引申出,在法庭上,究竟应如何对待性侵申诉人的问题。

  交叉盘问的问题是否过于残酷?

  加拿大时政杂志《麦克林》的专栏作家安娜·肯斯顿(Anne Kingston)旁听了戈梅希案的庭审。她撰文分析了赫内恩使用的策略。肯斯顿说,赫内恩试图从私人问题中找出漏洞,而这些私人问题与戈梅希是否性侵了申诉人没有关系。
  在此之前,不少性侵案件的受害人也抱怨说,法庭上的这些盘问,让她们觉得自己再次被侵犯了。
  加拿大的性侵案定罪率为45%,是所有刑事案件中最低的。

  哪些问题应被禁止提出?

  CBC广播第一台“The Current”的节目主持人楚芒缇(Anna Maria Tremonti)采访了德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法学系助理教授克雷格(Elaine Craig)。克雷格表示,许多辩护律师使用这种“咄咄逼人”的方法,并认为其有效。她说,在她看过的这两年性侵案庭审记录中,法官形容辩护律师的交叉盘问是:“具有攻击性的、不必要的,是粗鲁、令人痛苦、残忍甚至可怕的。”
  在这类交叉盘问中,辩方律师会问及事发当时的一切细节,比如受害之后如何处理、是否找了心理医生、是否报了警、是否记得受害时的细节、加害人的内裤颜色、当时的环境等等。有些涉及申诉人个人的细节,比如生活方式、是否吸毒酗酒等等。
  克雷格认为,提起这些不相关的隐私问题的目的,就是要诋毁申诉人,这样的行为早就应该在当代刑法中作出修改了。
  但辩护律师们可不这么认为。加拿大辩护律师协会副主席戴维斯(Breese Davies)表示,她同意克雷格的说法,辩护律师不应该欺凌、攻击申诉人,不应该提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而在法律系统中,法官也有权制止这类提问。
  不过,她也表示,性侵案大多数发生在私人隐蔽的环境下,只有两个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辩护律师的责任就是为受到指控的人澄清。
  而具体到戈梅希案件,戴维斯表示,这个案子在审理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对申诉人的攻击或是不当提问,我们看到的是,赫内恩非常专业地提出了一些证据,指向合理怀疑。
  另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则称,我们的法律是疑罪从无,你不能未经法庭审判就认定戈梅希有罪,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庭审理,需要证据,需要辩护。

  法律体系是否对性侵受害人不利?

  在戈梅希案件开审之后,法律专业人士指出,目前的法庭程序中,对于性侵申诉人缺乏法律援助,许多申诉人包括戈梅希案的申诉人都不了解法庭程序,不知道将会面对什么,对辩护律师的提问没有足够准备。而心理学专家也指出,人们在受到重大心理伤害之后,会出现记忆混乱、叙述矛盾,也会侧重于“要求生、要活下去”而忘掉了一些细节。这一点在当今法庭上,依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在戈梅希案后,有人质疑那些受害人为什么当时不报案?于是,加拿大一些曾经的性侵受害人勇敢地站了出来,在社交媒体推特或脸书上称,受到侵害却因种种原因没有报案,并不表示这些事情没有发生过。不过,当媒体过后与这些披露过往隐私的女性联络时却发现,她们也只是在社交媒体中说出隐藏多年的痛苦,最终也没能鼓起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惩罚坏人。由此亦可想见,在性侵案件中,站出来报警、上法庭对质需要多大的勇气。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