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连载之三十三

纠缠十三年的无罪判决

“无罪,当庭释放”

  2015年5月17日下午,北京飞往福州的两趟航班无限延期,我在首都机场静静地等候着,尽管我知道航班可能会取消,但我还是期望厦航的白鹭能飞起来,因为次日早上9点整我要在福州中院参加一个案子的宣判。这是一起等了13年的案子,我要见证这个历经13年折腾的案件的最终结果,而我正是这个案件中被告人的二审辩护人。
  当事人的家人在一周之前的午夜12点给我发了条这样的消息:朱律师,听说改判10年,你一定要帮帮我们。当晚收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我还没睡觉,但是我并没有回复。我在想,如果已经定了结果,我还有什么办法能帮到他们;如果不是这样的结果,一向不会打扰我的当事人家属为什么要在这么晚的午夜紧急发信息给我。
  次日中午,我也没有得到任何航班起飞的消息。而在千里之外的福州中院,早上9点开始便已是人头攒动。很多人会聚而来,大家都在等着见证奇迹的时刻。
  我开始与福建前方的记者和当事人家属保持联系,在他们进入法庭的时候,当事人的女儿发来一条微信说马上要关机了,心情很紧张。我回复了一条:也许是无罪。
  原定的9点开庭宣判,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一会儿就会结束。宣判也就是审判长读一遍判决书,一般情况下半个小时会完事。但是,到了10点半还没有任何消息。一会儿前方的消息又来了,说要到11点半开庭。此刻我还在人声鼎沸的首都机场等着航班起飞的消息。只是我内心的行程已经作了调整,如果起飞前宣告我的当事人无罪释放,那么我将取消本次福州之行;如果判有罪,即使再晚,我也会赶去福州,开始新的申诉之旅。
  11点半,我们刚组建几天的“黄政耀案微信群”里来了一条消息:“好消息。”我赶紧问:“是不是无罪?”一条伴着嘈杂背景音的语音信息传来:“无罪,当庭释放!”那一刻我听到了另一个广播声音在首都机场响起:“乘坐17日8100次航班前往福州的旅客请前往H岛换取新的登机牌。”看着等了一夜的伙伴们鱼跃地前往H岛,我则拉着行李箱悄然离开机场。
  我知道福州的当事人和他的家人应该沉浸在一种难以承受的激动之中,这种场景不是普通人所能理解的,作为律师,我们应该给他们这样的欢聚时刻,不应该再去分享他们的幸福。那一刻,我想起了似乎是某人写给爱人的一句话:如果你是一只受伤的小鸟,我将是你疗伤的森林;如果你是一个幸福的新娘,我将是默默关注你的眼神。对于当事人,我想同样如此。
  2015年5月18日,全国的新闻都在播报“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翻译被控贪污,二审改判无罪”这样一条新闻。从最早的《法制晚报》微博发出第一条官方消息,这一新闻在包括央视多个栏目在内的各大媒体和门户网站反复传播着。熟悉的人,知道这是我的又一成功案例,有人说恭喜我“又下一城”,不知道的人更多关注的是案件的本身。直到两天之后的20日,我已经到了长沙,黄政耀的女儿打来电话,同时还有她爸爸,也就是我的当事人、福清市司法局原局长黄政耀,他们向我表示感谢。我知道他们太过兴奋了。两天以来,各地媒体记者朋友纷纷联系我,想采访这个案子,有中央电视台的多个频道,有凤凰卫视的《冷暖人生》栏目,还有腾讯新闻、《成都商报》《南方都市报》等众多媒体。我也顺便将这些希望采访黄政耀的请求转告给他们,但是,他们明确拒绝了。
  对于这样的一个案子,媒体报道的意义其实是重大的,它不仅仅是一个悲欢离合的情感故事,更多的还在于促进司法公正的功能,这个社会太需要彰显正义的能量了。但是,我的当事人全部拒绝了,他们说需要调整。对于一律拒绝媒体采访的当事人家人,我们依然能够理解。是的,他们太累了,需要安静;他们太高兴了,也需要冷静。

难负朋友之托

  2014年6月,我刚从欧洲访问回来,一位律师同行打来电话,说有个朋友家里有个案子看我能不能帮忙,而且提到了她爸爸是司法局长。
  这样一个普通的电话对我来说担子不轻,一来是律师同行的介绍,同为资深律师,这位同行打来电话一定是案情重大,而且是她的朋友,她自己怎么不做?二来当事人是司法局长,这个官位尽管不是太过显赫,但是对于律师来说,最讨厌的官职排列中,司法局长一定是靠前的位置。还有一层原因,曾经管理律师的局长出了事,在当地还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吗?
  但是毕竟这是我的同行和朋友介绍来的,不用问及详细的理由和原因,我必须答应下来,对于朋友的请托,我没有任何拒绝的托词。
  很快,我和这个未来的当事人的女儿约定见面。
  黄花,黄政耀的女儿,面目清秀,举止文静,说话轻声细语,一身书卷气息。我实在想不到,她居然是北大法学院2002级的法律硕士。而那时的我也刚进入西北政法大学,在读全国首届统招联考的法律硕士,只是比她早了两年。
  共同的专业背景,很快我们就厘清了案件脉络:她父亲在任职司法局长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帮人翻译文件,收取一些费用,多年累计共收入17万余元,自己得了9万余元,但该行为被检察院以贪污罪起诉,一审法院认定贪污罪名成立,其父获刑十一年。
  当时我即确定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我答应为她爸爸二审作无罪辩护。只是我不能理解这个案子为什么会从2002年拖到2014年才下达一审判决,为什么会拖延十二年之久而未能解决。

案件起因:司法局长兼职翻译

  这个后来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的案件说起来其实很简单:福清市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还很贫穷,大批人员出国务工经商,投亲靠友。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供一些文书的翻译件,当时的福清远不像现在这般发达,懂外语的人很少,全市没有一家专业翻译公司,一些需要办理翻译的人员就找到当时福清二中的一位英语教师帮助翻译,这位英语教师就按照每份翻译件80元的标准收取翻译费用。但是后来这位教师到国外去了。那阵子,很多需要翻译的人就要跑到福州或者其他地方找人。但是后来有人知道福清市司法局长黄政耀懂外语,就跑到司法局办公室请他帮忙翻译。
  一开始黄政耀仅是给一些亲朋好友提供免费的翻译,后来找的人多了起来,有的在办公时间跑到办公室找他翻译,黄政耀觉得这样会影响工作,就跟公证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有人需要翻译,不要让他们找到司法局长办公室来,你就帮忙把他们需要翻译的文件和费用收一下,然后集中拿来,我利用下班时间帮他们翻译。考虑到自己是司法局长,不好意思像原来二中教师那样每份收取80元,就订了个基本的劳务费标准,每份收取20元,而且还将这20元中的60%分给公证处帮忙收取翻译件的人。随着业务量的增大,黄政耀自费买来了昂贵的英文打字机,和妻子一起在下班时间干起了翻译“私活儿”。当然,翻译的收入也在增加,翻译所得的钱的确是黄政耀在支配着。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几年,没有任何人说三道四,毕竟这是黄政耀凭借自己的本事赚来的,谁也不会眼红。况且黄政耀的收费标准还远远低于原来二中教师的收费标准。不仅如此,黄政耀在军队担任情报译员的特殊工作和学习经历,使他不仅可以翻译英文,还可以翻译西班牙文,同时借助字典还可以翻译马来文和日文。司法局长精通多国外语,这在当时的福清是一件公开的事情,黄政耀也并没有因此耽误工作。在此期间,他还获得了“全国十佳司法局长”称号。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