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安缘何上演“捉放曹”?

案件起因

  广西桂林联坤商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联坤公司)是一家经营建材、家具用品的大型市场公司,近几年,因债务陷入危机。
  2013年2月,联坤公司的创始人杨年坤经人介绍认识了桂林医药集团的周伟,为解决联坤公司的债务危机,周伟便以桂林医药集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联坤公司于同年3月21日签订了一份《承债式收购桂林市联坤商贸有限公司合同书》及《补充协议》,承担联坤公司16.5亿元的负债。次日(3月22日),经桂林市工商局变更登记,医药集团为占有48%股权的联坤公司股东,联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陆小文。
  按照合同约定,医药集团应该在2013年4月30日前,偿还联坤公司对外债务的50%,可是期满时,医药集团仅仅实际偿还了约3000万元。杨年坤说,医药集团根本没有经济实力承担联坤公司16.5亿元的负债。
  据知情者透露,医药集团是假借承债式收购的名义,为了达到全部吞掉联坤公司的目的。
  联坤公司的三名股东杨年坤、杨咏梅、杨名中先后于2013年5月22日、6月3日、6月6日依《合同书》和有关法律规定,书面通知医药集团解除双方3月21日订立的《合同书》。
  债权人对医药集团的违约、违法行为产生了警觉,于2013年5月中旬成立了债权人领导小组,把医药集团安排的管理人员赶出了联坤公司,配合杨年坤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使联坤公司恢复了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
  就在联坤公司产生债务危机之时,曾经借给联坤公司1500万元的王滔和余晓晋,与联坤公司于2012年12月30日签订了《地下室场地出租收益权质押合同》,双方约定联坤公司位于桂林市叠彩区环城北一路39号的地下室,出租给王滔和余晓晋二人,收益用来偿还1500万元的借款。
  而此时,医药集团与联坤公司的股权纠纷仍在上演。

殃及池鱼

  据王滔的父亲王邦折介绍,2015年3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林副区长组织各方代表及联坤市场的商户开会,宣布联坤公司地下商场所有商户租金,由王滔、余晓晋二人收取。2015年4月1日,周伟也发出通知,让王滔、余晓晋二人继续收取租金30年用以抵扣联坤公司的1500万元借款。
  可是,2015年11月16日,却发生了一件恶性故意伤害事件。王邦折说,当天下午,王滔等几名债权人到现任联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陆颜龙办公室送一份律师函时,遭到陆颜龙组织的20多名闲杂人员的攻击,投放催泪瓦斯,并使用了钢珠枪、关公大刀、两米多长的尖头钢管等凶器,致使多人受伤,其中王滔因被钢珠枪打伤、额窦前壁被钢管打成凹陷性骨折、头颅被砍伤缝合八针、左手骨粉碎性骨折、脑震荡等伤情住院治疗。当时已有报案至桂林市公安局芦笛派出所备案。2015年11月18日,陆颜龙又再次组织柳江、邵阳两地闲散人员撬开王滔金鹏公司大门,强行抢走公司红木家具、空调及现金等价值15万元钱财,金鹏公司报案后,公安局并没有按抢劫罪立案侦破。王邦折认为,王滔如果犯了罪理应依法由司法机关处理,陆颜龙等对王滔的金鹏公司进行打、砸、抢已经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并侦破。
  桂林市叠彩公安分局于2015年11月24日立案侦查,抓捕了当天参与打人的其中一个叫周某的嫌疑人,抓捕三天后因证据不足,被叠彩区检察院退捕,叠彩警方只好放人,目前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两家公司因股权纠纷闹得沸沸扬扬,承租地下室的王滔和余晓晋的境地真好像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王邦折说,在股权纠纷尚未明朗之前,王滔和余晓晋的收租合同无疑是合法有效的,可是为什么屡次被要求退出地下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8日就联坤公司与医药集团的股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两公司的股权纠纷才尘埃落定,联坤公司的股权基本上被医药集团占有。王邦折对这份判决不理解并存疑,医药集团空手套白狼取得联坤公司48%的股权,杨年坤还是王邦折的债权人及北京市的贝尔优公司查封的50%的股权人,而这52%的股权至今还没有解封。

公安释疑

  叠彩公安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庞浩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所谓的催泪瓦斯根本不是在一起案件当中,之前还存在一起联坤公司寻衅滋事案。2015年10月22日下午,王滔等人带领十几名社会闲散人员来到联坤公司主楼办公室,要求处理其与联坤公司的经济纠纷,遭到联坤公司陆颜龙等人的拒绝,之后王滔等人强行破门,企图进入公司办公区域,联坤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拦截,使用了消防灭火器进行喷射,我分局出警后及时制止了该事件,后行政拘留十余人。
  庞浩宇说,王滔被故意伤害案发生在2015年11月16日,王滔带人到联坤公司要求处理其与联坤公司的经济纠纷,双方谈判过程中发生冲突,后发生肢体冲突并使用工具互殴,在打斗中王滔被人打伤,送医院救治,芦笛派出所出警后马上封锁现场,进行了现场调查访问,后询问了王滔及相关证人,并委托鉴定机构对王滔的伤情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一级。
  王邦折对立案九个月来始终没有结案、没有抓到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表示了不满。庞浩宇说,分局于2015年11月24日对该案立刑事案件侦查,并于2016年5月21日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刑事拘留,因该案其他嫌疑人尚未到案,现场无视频监控,周某的口供有推诿、回避成分,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分局于2016年6月1日对周某监视居住。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破中,不能说我们没有抓人,再说侦查期限法律上并没有规定。
  对于尚在侦查阶段的案件,警方一般会以案件在侦查期间要保密为由拒绝采访,可是叠彩公安分局却是选择了直面,不但直接陈述案情,而且还找来了出现场的民警、搬出了卷宗。
  记者在讯问笔录上看到,周某承认参议伙同他人对王滔进行殴打并供出了当时在现场参与打人的其中两个人的名字——一个叫“阿朵”,一个叫“杨敏”(音)。记者问,为什么不去抓这两个人?芦笛派出所出警的副所长章玮琦说,没有现场的录像,怎么可能仅凭说出的两个名字就抓人?那样的话,公安办案也太简单了吧。
  对王邦折曾多次举报陆颜龙等人对王滔的金鹏公司进行打、砸、抢为何不立案时,庞浩宇说,接到报案后我们即进行调查,但结果是王滔的金鹏公司所在地的办公室是联坤公司的,联坤公司的人说我们自己砸自己的,所以是没法立案的。至于抢走的红木家具、空调等物品,联坤公司还通知王滔前去领取。
  王邦折认为,王滔当时在住院,根本没有人通知。金鹏公司的办公室即使是租联坤公司的,但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遭“打砸抢”不予立案,到哪里也说不过去。
  之前,《法制日报》曾经对周伟如何取得医药集团、如何私刻公章变更联坤公司的工商登记、如何通过行贿扳倒三家银行行长等事件进行过连续报道。记者问本案是否接到过有关领导的“打招呼”?庞浩宇直接予以否认。
  王邦折说,周伟的车子被人砸了,警方怀疑是王滔所为,在2016年8月17日王滔被桂林市公安局抓走了,听说已经批捕。针对此事,记者想采访桂林市公安局,但遭到拒绝。
  对于案件接下来的进展,庞浩宇表示:下一步,我局将组织民警对该案重新梳理,广泛取证,争取早日破案。
  本刊将对这一事件进行追踪报道。